杀虫设备的EPA认证
杀虫设备种类
- 紫外线系统,某些水和空气过滤器,超声波设备
- 高频声波发生器
- 黑光诱虫灯,捕蝇器(不用食物以外的引诱剂),电子和热屏,捕蝇带和捕蝇纸
- 鼠类检测锤击器,声波驱虫器,驱除有害哺乳动物用金箔和旋转设备
认证程序
- 工厂注册(3540-8表; EPA会为工厂分配唯一的号码)
- 生产报告(3540-16表;初次报告或年度报告)
- 制作产品标签、准备包装等
- 获得产品出售州的许可(EPA在各个州设有杀虫设备管理办事处,产品在出售到某特定州时,需要向相关办事处提出申请注册)
害虫控制设备与杀虫剂之间的区别
害虫控制设备、杀虫剂产品和某些结合使用产品之间的主要区别如下:
- 杀虫剂—如果产品由防止、诱捕、驱逐、消灭或减少害虫的化合物或混合物组成,那么产品就是杀虫剂。
害虫控制设备(或称“设备”)—如果只使用物理或机械方法防止、诱捕、驱逐、消灭或减少害虫,且不含任何杀虫化合物或混合物,那么产品就是害虫控制设备。例如,捕蚁器不是害虫控制设备,因为它包含与物理容器同时作用的杀虫剂化学物质。因此,它属于杀虫剂法令的管理范畴。
- 与杀虫剂分开出售的杀虫剂施用器具即不是设备也不是杀虫剂。例如,与草坪除草剂分开出售的除草剂喷雾器,属于施用器具(即不是设备也不是杀虫剂),不属于EPA管理。
- 如果设备与杀虫剂产品一起包装出售,那么这种结合式产品就属于杀虫剂产品,要遵守杀虫剂注册要求。例如1-辛烯-3-醇(八烯醇)是作为杀虫剂产品注册,该品用于诱捕某些叮人的蚊蝇。如果该品与相应的诱捕器一起出售,那么这种结合式产品属于杀虫剂产品,必须分别注册。如果诱捕器单独出售,那么就属于EPA管理的设备范畴。
需注册的害虫控制设备举例 
虽然害虫控制设备不需要在EPA注册,但有其它一些法规要求适用于这些产品。受那些法规要求管理的杀虫剂控制设备诸如:
- 紫外线光系统,某些水和空气过滤器或超声设备,即声明能杀死、灭活、诱捕或抑制真菌、细菌或病毒的设备。
- 高频声波发生器、碳化炮、箔、和旋转式喷洒设备,即声明驱逐害虫(例如鸟、鼠)的设备。
- 黑光诱虫灯、飞虫透捕器(除食物外不含引诱剂物质)、电热诱捕屏、飞虫粘捕带、胶板和飞虫粘捕纸,即声明杀死或诱捕昆虫的设备;以及
- 触碰驱鼠器、声波驱逐器、箔和旋转式喷灌设备,即声明驱逐某些哺乳动物的设备。
管理设备的要求
标签要求
有一些针对设备的标签要求。设备标签必须符合一些规定以确保不加贴错误的标签。处理错误标签的要求见FIFRA 第2(q)(1)和12节,以及40CFR 152.500和156.10,包括但不限于:
- 设备不能加贴错误或误导性声明
- 设备生产商的杀虫剂工厂编号必须出现在标签上,如果由于包装不能看到标签,必须出现在外包装上。
工厂注册
生产设备的任何工厂都必须在EPA登记注册,并且有工厂编号。针对生产工厂也有报告要求。生产杀虫剂和/或设备的每个工厂,必须在每年三月1日前向EPA提交报告。报告列出前一样式年生产或再包装的设备或杀虫剂的名称和数量以及销售或分配的数量。不提交此报告,即使工厂没有生产,也会导致工厂注册的终止以及民事和/或刑事处罚评估。
不受EPA管制的害虫控制设备举例
不受EPA管制的害虫控制设备诸如:
- 其效用的发挥更多是依赖人为操作而不是设备本身功能的设备(图1)
- 诱捕脊椎动物的器具(不包括胶合板)(图2)
这两类产品一般包括捕鼠器、苍蝇拍、除草用犁耕设备和捕鱼器具。
图2
图1
燃木加热器的EPA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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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木加热器(壁炉,火炉等)在欧美等国家是一种风靡的取暖设备,它不仅可以取暖,节能,而且也成为一种家居装饰,为冬日的生活凭添了许多温馨色彩.但是燃木加热器的排放物同时也造成了环境的污染.因此美国规定,进口到美国的居民用燃木加热器必须通过EPA认证.
居民用燃木加热器的新来源性能标准,于1988年作为与健康工业和非政府组织的调整性磋商程序发布,旨在减少燃木加热器造成的颗粒排放物。颗粒排放限值分别为非催化型燃木加热器7.5g/hr,催化型为4.1g/hr。
EPA证明程序要求制造商证明他们的每个燃木加热器型式组都符合特定的颗粒排放物限值,排放测试在EPA授权实验室进行。
燃木炉子制造商必须:
为生产线燃木加热器维持质量确保计划
为符合适用排放标准的每个燃木加热器加贴永久性标签
向消费者提交临时性标签,此标签列有:
○排放等级(用EPA认可的测试方法)
○燃木加热器的加热范围(对于正确标定尺寸的燃木加热器)以及
○总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