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于酸性食品法规管理的食品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以下食品不被认为是酸性食品。因此,这些食品的加工商不需要在FDA注册:
酸性食品(天然或正常PH值等于或低于4.6)
包含少量低酸性食品且有合成最终平衡PH(与主要酸性食品的PH没有显著不同)的酸性食品(包括标准化和非标准化食品敷料剂和调味沙司)。如果不能确定产品是否属于法规管辖范畴,描述产品,提交定量公式,列出每种成分的PH范围,并提 交几个生产批次成品的PH数值。
酒精饮料
碳酸饮料
发酵食品
水活等于或低于0.85的食品
冷冻条件下储藏、分布和零售的食品
21CFR 150规定的果酱、果冻和蜜饯

